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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博网友/2008-07-22
很有用!我等許多讀....
Sumemr/2008-06-26
MAY GOD!!....
fuge/2008-06-19
“一贯满嘴跑火车”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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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纳森
变风变雅

“丧家之狗”一词平议

“丧家之狗”一词平议
乔纳森


    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提到“丧家之狗”,其原文为:

    孔子适郑,与弟子相失,孔子独立郭东门。郑人或谓子贡曰:“东门有人,其颡似尧,其项类皋陶,其肩类子产,然自要(腰)以下,不及禹三寸。累累若丧家之狗。”子贡以实告孔子。孔子欣然笑曰:“形状,末也。而谓似丧家之狗,然哉!然哉!”

    《史记集解》引魏经学家王肃注:“丧家之狗,主人哀荒,不见饮食,故累然而不得意。孔子生于乱世,道不得行,故累然不得志之貌也。”也就意味着,王肃认为,“丧家”是举丧事之家。泷川资言《史记会注考证》特意注明:“或云丧失也。非是。”也就是说,“丧家”的“丧”不是丧失、失去的意思。
    李零先生在《丧家狗》一书中将“丧”解释为失去。他在后来撰写的答辩文字《考丧家狗》中辩称:“我使用这个词,不过是按习惯上的用法……现在的讨论,反而是网民们费心考证提出的新解,和习惯的用法不一样。”这是典型的欺人之谈。“丧家”为举丧事之家是其来有自的说法,李零说“丧家”是homeless才是真正的“新解”。
    在历史的流衍过程中,的确出现了误解,甚至误解一度相当普遍。钱锺书先生在《谈艺录》上澄清了这一点:

    (黄庭坚)《次韵德儒惠贶秋字之句》:“顾我今成丧家狗,期君早作济川舟。”天社注引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累累然若丧家之狗。”按黄东发《日钞》卷六十五,谓:“‘丧家狗’之‘丧’,本平声,山谷作去声用。”其说是也。《史记集解》引王肃及《韩诗外传》,皆谓是丧事人家之狗,山谷误以为无家之狗。据《庭立记文》卷二引彭齐赋《东坡》诗,则宋人多读去声,后来沿袭其讹。《坚觚二集》卷四嘲吊客诗,遂有“家风误认丧家狗,不过当年读去声” 之句矣。

     然而误解就是误解,不能因此习非成是。更何况在流衍的过程中,也一直有人坚持了正解,比如南唐徐锴在《说文解字系传》里就说过:“锴按,《孔子家語》《白虎通》:郑人谓孔子傫傫若丧家之狗。谓家人方丧,意不在于畜养,则傫然也。”这个解释是与王肃的解释近似的。
     值得注意的是“累累若丧家之狗”中的“累累”二字,《礼记·玉藻》有“丧容累累”之语,这里的“丧”也是确凿无疑的丧事的意思。两相对照,“累累”用以形容丧容,是有根据的。
     另一方面,《韩诗外传》里有与《史记》不完全相同的另一版本说法:

     孔子出卫之东门,逆姑布子卿,曰:“二三子使车避。有人将来,必相我者也。志之。”姑布子卿亦曰:“二三子引车避,有圣人将来。”孔子下步,姑布子卿迎而视之五十步,从而望之五十五步,顾子贡曰:“是何为者也?”子贡曰:“赐之师也,所谓鲁孔丘也。”姑布子卿曰:“是鲁孔丘欤?吾固闻之。”子贡曰:“赐之师何如?”姑布子卿曰:“得尧之颡,舜之目,禹之颈,皋陶之喙。从前视之,盎盎乎似有王者;从后视之,高肩弱脊,循循固得之转广一尺四寸,此惟不及四圣者也。”子贡吁然。姑布子卿曰:“子何患焉?汙面而不恶,葭(貑)喙而不藉,远而望之,羸乎若丧家之狗,子何患焉?”子贡以告孔子。孔子无所辞,独辞丧家狗耳,曰:“丘何敢乎?”子贡曰:“汙面而不恶,葭(貑)喙而不藉,赐以知之矣。不知丧家狗,何足辞也?”子曰:“赐,汝独不见夫丧家之狗欤?既敛而椁,布器而祭,顾望无人。意欲施之,上无明王,下无贤方伯。王道衰,政教失,强陵弱,众暴寡,百姓纵心,莫之纲纪。是人固以丘为欲当之者也。丘何敢乎?”

     这里明确出现了“既敛而椁,布器而祭”等字样,也就是说,在《韩诗外传》里,“丧家之狗”的“丧家”显然是举丧事之家。
     李零在《考丧家狗》里称:“我认为,王肃的根据就是《韩诗外传》。”实际上,《史记集解》针对同一事实引不同来源是很正常的,例子有很多,比如就在《孔子世家》里,便有先引王肃、后引杜预的情况。在“丧家之狗”的问题上,《集解》先引了王肃,后引了《韩诗外传》,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。李零的说法不过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而已。
     上面这三个证据都是直接针对“丧家之狗”的。那么单看“丧家”,历史上的例子则可谓数见不鲜。如:

     《汉书·游侠传》:“从宾客往至丧家,为棺敛劳徕毕葬。”
     《周礼注疏》引东汉郑众注:“赙补之,谓赙丧家,补助其不足也。”
     《史记集解》引魏如淳语:“以乐丧家,若俳优。”
     魏郑小同撰《郑志》:“今丧家挽歌,亦谓乐乎?”
     《颜氏家训》:“丧家朔望,哀感弥深。”
     《颜氏家训》:“南人冬至岁首,不诣丧家。”

     这些较司马迁稍后的人都使用了“丧家”一词,这些“丧家”都确定无疑地是举丧事之家的意思。从这里例证,我们可以了解到“丧家”的使用规律是怎么样的。


    李零在《考丧家狗》一文中有许多模糊是非之辞,像说:“丧家狗是死了主子,因而无人喂养的狗,其实也就是无家可归的狗。”这是自欺欺人的话。按王肃的解释,“丧家之狗”只是因为家里人受丧事打击,暂时没有精神理狗的饮食问题,怎么能说这样的狗就无家可归呢?对李零这类说辞,只能不予理睬。
    认为“丧家”的意思是失去家的一方,也提出了一些证据,李零说:

    当“家族覆亡”讲的“丧家”,古书中的例子很多,家和国往往相提并论,如“灭国丧家”、“破国丧家”、“败国丧家”、“倾国丧家”等等,不胜枚举。这种例子中的“丧”字都是作动词用,“家”是“丧”的宾语,表示失去家。《礼记·礼运》提到,“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,故坏国、丧家、亡人,必先去其礼”,是年代较早的例子。

    这里的“丧”的确做动词用,然而是“使……丧败”的使动用法,解为“失去”只是李零故布疑阵而已。灭国是使国灭,破国是使国破,败国是使国败,倾国是使国倾,同样地,丧家是使家丧败。“家”的确是“丧”的宾语,可是“丧”的主语是谁呢?我们权且有这么一个人吧,他可能是乱臣贼子,总之他让国倾覆,让家丧败。这时,你再试着用“失去”来解解看——有一个人让国倾覆,然后这个人又失去家,说得通吗?这里的“丧”只能是使之丧之意,跟“失去”完全挂不起钩来。《论语·子路》云:“一言而丧邦,有诸?”李零自己在《丧家狗》第240页上就解释说:“一段话就可以让一个国家毁灭。”他为什么不说“一段话就可以失去国家呢?”因为那根本说不通,因为“让……毁灭”与“失去”根本是两个概念。
    丧的意思有很多,不能把所有的义项都归到同一类里去,更不能把它们都归到“丧失”里去,那样做只能混淆是非。比如丧还有灾祸的意思,金文《禹鼎》“用天降大丧于二或(国)”、《尚书·酒诰》“故天降丧于殷”皆是。试问:我们能把这里的“丧”也说成是“丧失”的意思吗?


    以现有的材料来说,我认为,有利于李零的解释的证据有两条,一条李零自己引到了,就是西晋夏侯湛《抵疑》里的“若失水之鱼,丧家之狗”。他说:“‘丧家之狗’与‘失水之鱼’互文,‘丧家’的‘丧’字显然是动词。”假若说夏侯湛这里是非常工稳的互文,那么李零的说法就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但是,在夏侯湛所处的时代,对仗还是很不严格的,他是否真的用得工稳,还是存疑的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请看夏侯湛自己的文章,而且就是《抵疑》这篇文章,而且就在“失水之鱼”云云的上面两行,他说:“仆,东野之鄙人,顽直之陋生也。”这个算不算互文呢?如果算的话,那么“顽直”是形容词,与之对应的“东野”也应该是形容词喽?显然不是,东野是专名,是名词。也就是说,“丧家之狗”在夏侯湛这里完全可能是当作与“东野之鄙人”类似的成语来用的,至少,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。我们知道,所谓互文的规律是有它的局限性的,尤其在可能涉及用典的情况下,使用它必须加倍谨慎才行。
    另一条对李零有利的证据,李零自己没发现,是在西汉的《焦氏易林》里。
    相近的有两则,其中第一则对李零的解释最有利。下面将只集中探讨第一则。

    遯。失恃毋友,嘉偶出走。攫如失兔,傫如丧狗。
    坎。失時无友,嘉耦出走,傫如丧狗。

    近代研究《焦氏易林》最权威的学者是尚秉和先生,现按他在《焦氏易林注》中的解释把第一则的大意说一下:这段是说,有这么一个人,他没有亲戚朋友可以依靠,老婆也走了,所以看上去像奔逸的兔子一样乱扑,像丧家之狗一样失意。(尚秉和先生原文:坤伏風隕,故曰失恃。艮爲友,巽寡,故毋友。坤爲偶,震爲嘉、爲走,坤震皆伏,故曰嘉偶出走。艮手爲攫,攫,撲也。震爲兔、爲失,失佚古通。佚兔,言兔逸也。艮爲狗,巽寡,故曰傫如。伏坤爲喪。)
    在这里,如果不把“丧狗”理解成“丧家之狗”就讲不通了,而且“傫如丧狗”的形式也告诉我们只能这样解释。但这个“丧狗”的“丧”究竟是理解为丧事,还是失去,文本本身没能提供答案。
    按尚秉和先生的说法,“失”通“佚”、通“逸”,“失兔”就是奔逸、逃逸的意思。按李零先生说的互文方法,这个“逸”跟“丧(家)”的结构是对不起来的。当然,假若我们退一步说,假若暂不相信尚秉和先生的说法,那我们似乎也可以把“失”就按字面意思理解为“失去”,“失兔”理解为“失路之兔”,这好像就有点互文的意思了。
    但是,我们也不能忘了,上面这样的解法是所谓增字解经,在一般的情况下是应当避免的。我们已经说了,“丧狗”增为“丧家之狗”有道理,是因为我们知道“丧家之狗”是一个典故。那么有没有“失路之兔”这样的成语呢?或者是类似的常用法也可以。答案是没有。脱兔、走兔有,“失兔”一词,除了《易林》,汉魏之前一个例证也没有。“失路之兔”这样的组合就更没有了。这就意味着,我们想百分之百确定“失兔”的含义、让所有人都接受它,是不可能的。也就是说,互文方法在这上头的作用不大。
    更何况,就像在上面讲夏侯湛的例子那样,《易林》的对偶更不严格,如“攫”是动词,“傫”是形容词,它们对得已经很牵强。因此,在这里,能否用互文方法还很成问题。
    现在掌握到的“丧家狗”及“丧家”的材料就是这么多,究竟信从哪种说法,交由读者自己来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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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 johnathan 评论() | 人气()  | 引用(0) | 推荐 | 保存日志 | 问题日志 | 收藏到网摘 | 返回首页